欢迎光临成都特安锅炉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特种设备许可证取证咨询服务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取证服务
  • 立即咨询
  • 特安取证咨询电话:
    18200579757 18180624377
当前位置:首页 » 产品分类 > 气瓶充装许可证取证»气瓶充装许可证具体怎么办

气瓶充装许可证具体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7/12/18 10:22:15

作者:admin

联系电话:13668281705
分享到: 复制 更多
产品介绍


1、《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四十九条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许可,方可从事充装活动:

(一)有与充装和管理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二)有与充装和管理相适应的充装设备、检测手段、场地厂房、器具、安全设施;

(三)有健全的充装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处理措施。

充装单位应当建立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禁止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进行充装。

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向气体使用者提供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对气体使用者进行气瓶安全使用指导,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办理气瓶使用登记,及时申报定期检验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549号令);

“ 第二十二条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充装活动。

充装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充装和管理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二)有与充装和管理相适应的充装设备、检测手段、场地厂房、器具、安全设施;

(三)有健全的充装管理制度、责任制度、紧急处理措施。

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向气体使用者提供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对使用者进行气瓶安全使用指导,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办理气瓶使用登记,提出气瓶的定期检验要求。

3、《气瓶安全监察规定》(质检总局46号令);

4、《江苏省气瓶充装许可管理办法》(苏质监特发〔2009160号);

5、《气瓶充装许可规则》(TSGR4001-2006));

6、《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试行)》(国质检锅函〔2003408号)”

7、《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气瓶充装许可条件的通告》(2008220

8、《车用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9-2009

9、《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6-2014


成都特安锅炉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致力打造行业第一品牌追求完美奉献一流品质

在线咨询 气瓶充装许可证具体怎么办
用户名:
联系电话:
在线QQ:
电子邮箱:
内容:
验证码: 看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