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根据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李干杰的批示精神,环境保护部自然生态保护司保护区处日前对群众来信反映的四川省甘孜州海螺沟景区重复投资新建温泉公园及观光客运索道,侵占大片原始森林及保护区植被等问题进行了调查。
自然生态保护司保护区处先请环境保护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对群众来信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卫星遥感监测,随后通知四川省环保厅开展对遥感监测结果的实地核查工作。
卫星遥感监测结果显示,海螺沟景区共发现已建成旅游设施6处,其中4处在贡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两处在保护区外。根据动态监测,景区一号营地、四号营地和保护区外的旅游设施有扩建痕迹。针对来信反映的新建旅游设施,在卫星遥感监测结果中未能发现新建温泉公园痕迹,因遥感影像分辨率的限制,无法识别索道,需要实地检查。
四川省环保厅根据群众反映的情况,派工作人员赴现场开展了核查。工作人员根据卫星遥感监测结果对群众来信反映的问题与涉及贡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其他建设项目均开展了核查。
资料显示,四川省贡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四川省西部甘孜藏族自治州的康定县、泸定县、九龙县和雅安市的石棉县,总面积409143.5公顷。1996年建立省级自然保护区,1997年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以保护高山生物多样性及多元生态系统为主,主管部门为国家林业局。海螺沟是国家AAAA级风景名胜区,位于四川省甘孜州泸定县摩西镇境内,总体与贡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相重叠,1998年开始开发建设相关旅游设施。
群众来信反映的温泉公园和观光索道均为规划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尚未动工建设。
温泉公园是根据甘孜州委、州政府领导2013年7月16日海螺沟灾情现场会要求及2013年7月27日甘孜州人民政府第六次州长例会上部署的计划建设。由甘孜州海螺沟贡嘎山天沐森林温泉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项目计划选址位于海螺沟大湾子片区,海拔2380米,规划总面积约1.7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温泉构筑物及配套附属设施,项目整体位于贡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
观光索道项目实施主体为甘孜州贡嘎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内容为索道及配套附属设施,规划总长度3.9公里,规划总面积约500平方米,索道整体位于贡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
除群众来信反映的内容外,景区还拟建1个快餐中心建设项目,位于自然保护区实验区,也处于前期准备阶段,尚未开工建设。
现场核查结果与卫星遥感监测结果基本一致。
经四川省环保厅现场调查核实,海螺沟景区还涉及其他建设项目9个。其中已建项目4个,位于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两个,分别为海螺沟冰川索道项目和海螺沟二号营地,均无环保审批手续,涉嫌未批先建并投入正式运行,海螺沟二号营地项目因部分设施在2013年被泥石流冲毁目前处于停业状态;位于保护区外建设项目两个,均有相应环保审批手续,但未经环保验收。在建项目5个,均位于自然保护区外,其中3个有环保审批手续,但未经环保验收,两个无环保手续,属未批先建。
根据上述现场核查情况,四川省环保厅已要求海螺沟景区管理局严格按照自然保护区管理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管理职能,监督拟建项目业主依法履行环境影响评价义务,在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前,不得开工建设。
同时,四川省环保厅向甘孜州环保局下达了环境监察通知书,要求对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并开展后督察,在7月30日前上报后督察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