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由锅炉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取证为大家到来锅炉制造许可条件的基本条件,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 制造单位应当根据产品制造过程的需要,配备并且任命质量保证工程师,以及设计、工艺、材料、焊接、热处理、无损检测、检验与试验、理化检验等过程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2) 质量保证体系人员任职要求如下:
(1) 质量保证工程师,具有锅炉制造质量管理或者检验工作经历、理工类专业教育背景和工程师职称;
(2) 设计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锅炉设计工作经历和锅炉相关专业教育背景,A级锅炉制造单位的设计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应当具有工程师职称;
(3) 焊接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焊接工作经历和焊接或者焊接相关专业 (材料、机械类专业)教育背景, A 级锅炉制造单位的焊接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应 当具有工程师职称;
(4) 检验与试验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锅炉产品检验工作经历和理工类专业教育背景;
(5) 其他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具有所负责工作的经历和理工类专业教育 背景;
(6) 材料与理化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不得相互兼任,焊接与无损检测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B1.1.1.3焊接作业人员
制造单位应当配备具备相应资格的持证焊接作业人员(本规则以下简称焊工), 焊工的持证项目及数量应当满足产品制造需要。采用焊接机器人的,其焊接项目可以 记入焊工的人项数。
B1.1.1.4无损检测人员
无损检测人员应当具备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资格,并且注册到执业单位(下 同)。无损检测人员持证项目和数量应当满足实际产品的检测要求,并且符合表B-2 的要求。采用衍射时差法超声检测(TOFD)的制造单位,应当配备TOFD级人员不 少于 2 人。
注 B-1:无损检测外委的,制造单位只需按照表 B-2 的要求配备无损检测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注 B-2:无损检测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计入无损检测人员数量中。
B1.1.2 工作场所
1) 锅炉制造车间面积、高度满足产品制造的需要,锅炉产品承压件的焊接应当保证在室内作业完成;
2) 管材、板材、焊材及半成品的存放应当有一定的防护措施;
3) 具有满足防护要求、空间适应产品检测需要的射线曝光室或者检测专用场地,保证底片冲洗质量和保存底片的专用场所,以及满足无损检测仪器和器材存放要求的场所;
4) 具有满足安全防护要求的耐压试验场地。
B1.1.3生产设备与工艺装备
制造单位应当具有产品制造需要的切割设备、成形设备、机加工设备、钻孔设备、焊接设备、焊接材料烘干和保温设备、起重设备等,以及必要的工装,并且按流程合理布置。
B1.1.4检测仪器与试验装置
1) 制造单位应当具有产品制造需要的检测平台、无损检测仪器、理化检验仪器、耐压试验装置等;无损检测、理化检验工作外委的,相应的无损检测仪器、理化检验仪器不要求;
2) 具有与制造产品相适应的测量装置,并且按照规定进行检定、校准合格。
B1.1.5工作外委
制造单位必须有能力完成锅炉产品的主体制造,不允许将锅炉产品的所有受压部件进行外委。制造单位的无损检测、理化检验、热处理以及炉胆、下脚圈和封头(管板)成形工作允许外委,对于有焊缝的炉胆、封头(管板),应当进行制造过程监督检 验。专项条件要求具备的项目不允许外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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